11月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新华网》,11月10日)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把玩忽职守这一“不进腰包的腐败”作为反腐“零容忍”整治的内容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对此,要加大力度改进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杜绝。
加强他律,凸显作风建设的威力。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让干部作风处在多方监督下。同时加大对违反作风建设案件的处罚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群众举报已查实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要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把握规律,巩固作风建设成效。作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因而要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效。要形成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让干部树立强烈的荣辱是非观念。要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让干部明白作风建设不是一项运动,而是贯穿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做好“打长期仗”的思想准备。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要坚持实绩导向,重品行、重作风、重实绩,真正把那些作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让能干事的有岗位、肯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