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需老百姓参与

发布时间:2014-11-05 06:58:16 中国社会新闻网

 

  新华网广州11月4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毛一竹、詹奕嘉)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11月4日,《腾讯新闻》)

  中央纪委发出通知,禁止中秋、国庆公款送月饼等节礼的行为;同年11月,在发出“贺卡禁令”不久后,中央纪委又发出“爆竹禁令”,并在网站上设置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买赠年货节礼的举报窗口;直到当下严查四风问题,到各地各部门建立信访举报等举报专线和信箱,这次端午节,中纪委推出“清廉过端午”专题,开设举报窗口。对于举报的渠道更进一步的拓宽了渠道,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 “快查严办”,并且在适当的时间进行通报以及网络曝光。“逢节必令”,其深意显而易见,就是要让廉政的警钟长鸣,通过招呼在前、警示在先,使官员“每逢佳节倍思清”。能够真正的认识到自身的价值所在,自身的宗旨所在,中央的这些相关的机制和政策,公开,阳光,透明,推动了我国反腐工作的逐步深入,为形成反腐的长效机制提供一个制度和法律的强有力的保障,贯彻落实方面纪检部门能不能做到有问题就查,机构能不能独立、有没有充分的授权,制度有无实质性的变化,才是这项反腐法治系统能否成立的关键。这项工程需要法治彰显魅力,正如孙中山先生曾说过,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立国于世纪文明竞进之秋,尤不可以无法,所以障人权,亦所以过邪僻,法治国之善者,可以绝寇贼息讼争。这同样说明了法治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法治对于监督反腐的作用所在。

  在今后的反腐中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并且能够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这样才能为我国的法治社会的建立排除绊脚石的障碍。(文/蜀道留铭)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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