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腐败要“严、紧”

发布时间:2014-11-05 06:47:49 中国社会新闻网

 

  新华网广州11月4日电 (“新华视点”记者毛一竹、詹奕嘉)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11月4日,《腾讯新闻》)

  近期国家对政府单位进行了严查,对所涉单位范围、所涉及费用概念及相应职级标准、报销等方面的问题所需条件等作出细致规定。不能只凭借领导的签字,而且对事前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都不给报销。这不仅是为惩治贪污腐败夯实了基础,也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扫清了障碍。在新办法规定,对于省级领导或者员工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人数和乘坐交通工具也做了详细的规定,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并且超支部分将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如果使用昂贵的休息室,以及高级的物品等相关的费用不得予以报销;居住的条件以及伙食补助将没有职务上的差别,这样的规定一是公平,二是可以从严,从紧,从细进行严格的管理。地方政府及其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能够从根本上落实中央下达的文件,我国的贪污腐败将能够得到有效的遏制。

  这项规定的实行,使得更多的官员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也使得更多的执法部门能够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处理。“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为了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不仅促进政府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能够有效的检验党的作风。古人云: “凡将,理官也,万物之主也,万物至而命之。”无论对于怎样的官,都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只有做好公平公正,从严,从紧,从细才能拓宽发展服务型政府的道路。(文/蜀道留铭)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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