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会议腐败”的变异反弹

发布时间:2014-11-05 06:09:46 中国社会新闻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9月下旬印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明确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同时,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限令“落地”满月,酒店议事、奢华超标、异地开会等乱象是否得到遏制?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多地五星级酒店入住率有所下滑,政府性会议明显减少,说明“限令”见效。同时,借助论坛、研讨会等方式,以党政机关名义在异地开会的现象仍有发生。一些超出《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会议“变种”,依然在部分高星级、高消费酒店召开。(《新京报》 11月4日)

  我们知道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23日联合对外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改进会风。有别于以往略显粗放的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会议天数、参会人员、会议代表中工作人员的比例等,管理更加细化。明确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转嫁或摊派。

  今年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四风”问题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文山会海”这一形式主义,无论是群众社员还是公权队伍都得到了强烈反映,整改方向上更具针对性,中央的三令五申更显示出打击会议腐败的力度和决心。然而,任何腐败形式都不能被视为一个浅层短期的问题,也不把反腐看作一个一蹴而就的任务。在活动中,我们看见了“会议腐败”得到了遏制,然而自活动全面完成结束时出现的变异反弹之趋,就不得不重视警惕!

  笔者看来,要全面杜绝“会议腐败”,就不能指望新办法去毕其功于一役,一方面固然要给会议的名称、时长、规模、费用等制定一系列的严格标准,另一方面还需要从少开会或不开会入手,试想,一些会议根本就不让召开,“会议腐败”自然遁于无形。(文/勾恒涛)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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