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献,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新航程。(《人民网》,11月4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提出了许多新思想,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取得了法治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在党的正确带领下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愿望,符合我国发展的良好趋势。
治国先治党,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不必可少的前提。实现依法治党,既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更要“运用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这让我们深思。回头细数,不少落马领导干部忏悔时都会提到,“如果组织早点提醒自己、处理自己,就不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走那么远。”这固然有贪腐分子为己开脱的成分,但也说明,从严管理干部还有不少需要改进和提升的空间,与此同时,要不断加大法规执行力度,让干部时时感到戒尺就在身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不严格执法,法律法规就会成“纸老虎”“稻草人”。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系列规定,严查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履历造假、“吃空饷”等问题,就是从制度层面筑牢严格管理干部的“防火墙”,干部监督呈现的是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的高压态势;从法规层面上加大执行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完善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法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从权利反腐迈向制度反腐,不断深入推进依法治党,加大执法力度,要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当干部不容易,事业才会有希望;当干部不舒服,老百姓才会舒服一些。只有严于律己,才能量好身边戒尺,干部队伍才能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文/柏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