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刑法扬清风关腐败

发布时间:2014-10-28 07:15:47 中国社会新闻网

 

  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开幕,将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草案拟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规定,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人民网,10月27日)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必然会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相结合,滋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消极现象,对人们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冲击,也会侵蚀我们的干部和党员队伍,甚至毁掉一些意志薄弱者。因此反腐败斗争的意义就要求我们及时而有毅力去做这项工作。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工作,要完善惩治腐败法律规定的要求,加大惩处腐败犯罪力度,拟对刑法作出了相关修改。在此之前也有很多的反腐行动,虽然惩治了不少腐败分子却不能长期坚持。所以通过这一系列的实践证明,反腐败不能通过“搞运动”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方式不仅往往出现大轰大嗡的情况,而且容易使腐败分子漏网或反腐败斗争扩大化的问题。因此,只要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才能取得良好成效。反腐无禁区,也不会有盲区。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表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永远在路上”。很显然,反腐与防腐齐头并进,既需要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还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建立官员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文/月悦)

编辑: 来源:中国社会新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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